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告单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陈鸿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刘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70余人。
该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将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作案百余起,其中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涉及18个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
该组织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实施非法拘禁17起,30余人遭到拘禁,通过上述暴力犯罪在当地形成威慑力;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该组织在山西省柳林县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不报安全事故罪、妨害作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如此罪大恶极的“黑老大”陈鸿志,竟然于2006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等多种荣誉称号,还曾任柳林县人大代表。
据此前媒体报道,陈鸿志是山西吕梁柳林县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生意遍布煤炭、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总资产达百亿,是当地大名鼎鼎的首富。
陈鸿志出身寒门,父亲是一名铁匠。他从小不爱读书,学习成绩差,后来去当了武警,1998年退伍。退伍后,陈鸿志白手起家创建了“星火石料厂”,扩建后改名星火建材有限公司。
2003年,时年28岁的陈鸿志借力煤炭经济的快速增长,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注册柳林燎原商贸公司,开始涉足煤炭业。仅这一年,他就承包了兴家沟煤矿、成家庄煤矿、田家坡煤矿等5座煤矿。
2005年,他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2007年,他又先后承包邓家洼煤矿、柳家庄煤矿,并购买了麻塔则煤矿。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综合购物商厦1座(燎原商厦),五星级酒店1座(煤炭大酒店),全日制省级示范初中1所(成家庄示范初中),大型印刷厂1个,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1个。2013年,柳林县凌志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成立。基地位于柳林县成家庄镇张家庄村,面积1280亩,总投资1.7亿元。柳林县盛产优质主焦煤,造就了不少暴富的煤老板,联盛集团老板邢利斌、凌志集团老板陈鸿志是他们当中最典型的代表。当地人谈到柳林的煤焦资产布局时如此评论:柳林南边的半壁江山是邢利斌的地盘,北边则大多数属于陈鸿志的势力范围。
央视新闻频道曾以《山西破获特大涉黑团伙,暴力敛财巨额财富触目惊心》全面披露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涉黑案,报道称,陈鸿志被捕后,涉案财物被扣押、查封、冻结,初步评估约78.4亿元。仅房产一项,办案人员就在北京、太原等地发现341处,数量“大得惊人”。
相关报道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陈鸿志曾当众扇县委书记耳光。据报道,王宁从柳林县县长升任县委书记,就是陈鸿志资助2000万元资金“运作”的结果。有一次,因为没有办好陈嘱咐的一件事情,王宁被陈鸿志当众扇了一个耳光。通过对柳林县主要领导的控制,陈鸿志将自己的同学、亲戚、朋友安排在了公安、煤管、土地、水利等主要职能部门。为陈鸿志非法占地、越界开采、私挖乱采、涉黑犯罪提供保护。2014年,王宁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王宁被“双开”。通报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
此外,据媒体2018年报道,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镇原党委书记陈秋平称,因未满足陈鸿志无理要求,遭到陈鸿志恶意报复,家里祖坟被挖,陈秋平自称被迫于2017年10月辞去镇党委书记一职。
王宁落马后,时任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继平继任柳林县委书记,于今年1月被免职。去年10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柳林县县委书记郝继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通报称,郝继平在2015年3月担任柳林县县委书记以来,该县发生了陈鸿志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已有59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被追究相应责任。郝继平作为柳林县委主要负责人,政治敏锐性不强,基层组织建设不力、干部队伍监管不严,在下属同志遭受打击报复的问题处置上失职失责,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继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7月24日晚间,山西长治警方通报,该市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起有组织犯罪案件,已将犯罪嫌疑人陈鸿志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陈鸿志涉黑案开庭审理。11月5日,陈鸿志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资料来源:新京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周刊 等
延伸阅读>>